双方离婚时,可以返还婚前给付的彩礼或嫁奁吗?
婚前给付"彩礼”, "嫁奁”是不少地方的传统习俗。
根据《婚姻法》有关司法解释的划定:当事人哀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应该知足三个前提:(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糊口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糊口难题的。
离婚时假如确实存在(2),(3)划定的情形,当事人哀求能够获得法院支持。
女方支属陪送嫁奁的行为应认定为赠与行为,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奁应认定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在离婚时应当认定为由女方所有。
在登记结婚后陪送的嫁奁,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赠与,应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若有财产的特别商定,则应依商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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