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离婚的前提是什么

    军人婚姻能否离婚?能离婚的话,军人离婚的前提是什么?请阅读下面的文章入行了解。

   网友咨询:军人离婚的前提是什么?律师讲解:对军人离婚的特别划定主要有两个,一是婚姻法第33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另一个是往年11月总政治部颁发的《戎行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题目的划定》(以下简称《划定》)。

   在合用婚姻法第33条时,军人应留意准确行使离婚否决权。

   一是完整正确地舆解军人的离婚否决权。

   非军人要求离婚的,一般情况下,军人一方有一"票”否决的权利。

   法院应根据军人的这一意愿,绝量调解和好或者判决不准离婚。

   淄博人身损害律师但军人的离婚否决权只具有相对意义,否决离婚这一"票”能不能产生不准离婚的法律后果,不仅取决于军人一方的愿看,也同时取决于军人一方有无重大过错。

   二是军人行使离婚否决权之后,要积极做好化解婚姻危机的工作。

   三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地投下离婚的赞成"票”。

   假如配偶与第三者通奸,同居,重婚或者有其他重大过错,经教育毫无悔改的诚意,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作为军人一方,应适时地,十分理智地为离婚投下一张赞成"票”。

   《划定》中涉及军人离婚的划定包括:第11条:"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厉慎重,不得违背国家法律和戎行纪律,不违反社会公德."第12条:"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

   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实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这里的"同意离婚”,是指同意现役军人申请离婚或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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