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子女随父亲仍是母亲糊口
离婚时,子女随父方仍是母方糊口?  一,协议处理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糊口仍是随母方糊口,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
假如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糊口。
在离婚之诉中,假如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糊口有严峻不利的除外。
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二,子女不足两周岁  假如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划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糊口。
但假如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糊口。
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峻疾病,母方有抚养前提不绝抚养义务等。
  三,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平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望子女随哪方糊口更有利于其成长。
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糊口;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糊口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仍是母方糊口的理由。
法院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假如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紧密亲密,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糊口,相反,则随母方糊口。
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前提均等的情况下。
  假如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天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糊口。
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
例如,其中一方已做尽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养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四,子女在十周岁以上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长短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糊口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
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糊口,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前提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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