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结婚春秋结婚怎么办?
虚报结婚春秋结婚怎么办?我国法定结婚春秋:婚姻法第5条划定:"结婚春秋,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而那种多报春秋以达到结婚目的的行为,是同"男不得早于 22 周岁,女不得早于20 周岁”的划定相抵触的,是法律禁止的弄虚作假行为,是骗取结婚证的行为。
  虚报结婚春秋结婚怎么办?  法律划定的结婚春秋,是结婚的必备前提,是不可以由婚姻当事人随意改变的。
虚报结婚春秋主要是尚未达到法定婚龄的人多报春秋,以达到结婚的目的。
也有超过法定婚龄的人少报春秋的情形。
  【法律法规】  《婚姻登记治理条例》第8 条划定,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治理机关提供本条例规 定的有关证件和证实,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婚姻当事人有违背婚姻法的行为,或在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应公布该项婚姻无效,收归已骗取的《结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 元以下的罚款, 这就说明,有意虚报结婚春秋,用违法手段达到结婚目的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是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的。
  【案例】  一对"小夫妻”登记时一方隐瞒真实春秋,未达到法定春秋而结婚,5月27日,确山县人民法院判决宣告两人的婚姻为无效婚姻。
  生于1988年11月25日的程某为了与女朋友刘某绝快结婚,故意虚报自己的春秋,双方于2009年8月21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高兴奋兴地领取了结婚证。
不料想,结婚后小两口常常气愤拌嘴,其实无法共同糊口,无奈之下,来到法院要求离婚。
  法院审理后以为,程某在没有达到法律划定的结婚春秋的情况下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而且在本案审理时程某仍旧未满22周岁,因此,程某与刘某的结婚登记应为无效,遂作出上述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划定,结婚春秋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第十条划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支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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