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程序2013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划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前提。
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分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
通过行政程序入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分主管。
协议离婚的登记治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民政部分,在农村是乡镇,民族乡的人民政府。
  1,申请。
  协议离婚必需双方亲身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治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办署理。
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实,居民身份证实,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先容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治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
  婚姻登记治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入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留意双方当事人哀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糊口难题匡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
  婚姻登记治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前提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正当定前提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
离婚确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绝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离婚主要就三个问题铺开: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问题。
所以要搜集这三方面的证据材料,调查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需要证实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证据立案  要预备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一份给被告,一份法院留存];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法院需要望一下原件留存复印件,有的地方法院会保存原件,好比石家庄市的郊县赞皇,栾城等];起诉书[建议律师代写]。
  三,举证期限  离婚诉讼合用一般程序的举证期限是30天,30天后开庭。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划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预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①审理前的预备。
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前提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投递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讯职员审视诉讼材料,入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前提确当事人,通知符合前提确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哀求依法入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②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入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不合,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
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实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讯职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平等的法律效力。
③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入行开庭审理。
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公布法庭纪律。
审讯员核对当事人,公布案由,公布审讯职员是否归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
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办署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办署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入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
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然入行。
当庭宣判的,应当旬日内入行投递判决书;按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
假如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入行二审诉讼程序。
假如当事人在判决后15日之内未上诉那么判决生效,一审结束。
一审讯决不予离婚的案件原告无新的事实和理由6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这相称于给了双方一个寒静期。
转载:

离婚程序2013

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