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案件举证指引编纂推荐法律知识

       债务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债务纠纷是我们日常糊口中最常见的民事纠纷之一,在此,恒达律师事务所友情提示您,在债务纠纷案件中相关的举证指引:  一,证实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天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实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实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  1,《购销合同》,《供货协议》;  2,订(定)货单;  3,证实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

      三,证实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  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进库单,运单;  2,证实尚欠货款的凭证: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其它能证实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3,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实,检修讲演书,客户投诉,退货及索偿的证据。

      四,当事人诉讼哀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依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