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前提是什么?程序有哪些?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划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需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应符合《婚姻法》,《婚姻登记治理条例》划定的下列五个前提:  一,申请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需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正当婚姻关系当事人。
  假如长短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前提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实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二,申请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通则》划定,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辩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办署理人按诉讼离婚 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
  三,协议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
  登记离婚最重要的前提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
因此,双方必需亲身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
  四,申请登记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糊口难题一方的匡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
  五,协议离婚双方必需亲身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
  离婚,是家庭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更的法律行为,它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各种权力,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流动,是不得请人代办署理,代替,以达到确实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
  协议离婚程序  通过行政程序入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分主管。
协议离婚的登记治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民政部分,在农村是乡镇,民族乡的人民政府。
  1,申请。
  协议离婚必需双方亲身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治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办署理。
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实,居民身份证实,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先容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治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
  婚姻登记治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入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留意双方当事人哀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糊口难题匡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
  婚姻登记治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前提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正当定前提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
离婚确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绝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撤销。
  申请离婚确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治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确当事人公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归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假如当事人以为其符合离婚前提,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是编纂先容的协议离婚的前提及程序,但有以下情形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方当事人哀求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哀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糊口难题的经济匡助,财产分割,债务了债未达成协议的,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双方当事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
转载:

协议离婚的前提是什么?程序有哪些?

请注明来源